南京市玄武实验成品家具采购项目的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玄武实验成品家具采购项目的施工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南京市玄武实验成品家具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88-1

2.3项目类型:采购

2.4、建设内容及规模:南京市玄武实验成品家具采购项目

2.5、合同估算价5.0万元

2.6、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功能室成品家具采购等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2.7、工期: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注:

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附件八”),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1101日至20241107每天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请携带a.营业执照副本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c.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以上3份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

    3点: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88-1号南京市玄武实验小学

5投标文件提交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投标,请个投标供应商按规定时间内将纸质文件送达至指定地点

1截止时间:202411081530(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88-1号南京市玄武实验小学门卫室密封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6、开启

1、时间:202411081600(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玄武实验小学会议室

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玄武实验小学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88-1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13645186658

南京市玄武实验小学

2024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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