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8日,北京东路小学阳光分校语文组专题研讨作文教学中的审题环节,语文组何婷老师做了“审题——让文题相符”的微讲座。
本次讲座分为“命题作文审题”“半命题作文审题”和“材料作文审题”三大板块。何婷老师在讲座中指出,文有“文眼”,诗有“诗眼”,题目有“题眼”。所谓“题眼”就是作文题目的关键之处。审题抓住了题眼,就抓住了题目的核心与重点。对于学生而言,就是找准关键词、重点词和限制词,对题目中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词的含义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都要认真地推敲、揣摩、辨析,然后综合起来,从总体上把握文章的题目。
写作考察的是基本的写作能力和如何把事情说明白的能力,在研讨活动中,何婷老师还与大家开展互动交流,共同就某一作文题进行分析、审题。总之,审题就是审读题目内容,弄清题目要求。审题力求仔细,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没领会题目就匆忙下笔,只能是“欲速则不达”。审清题目,所以明确题目的要求你的作文就成功了一半。(何婷报道)